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贷款人在羁押期间贷款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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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在羁押期间贷款如何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是不能亲自处理银行贷款事宜的,嫌疑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处理贷款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四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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